各二级学院(部、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2日
二、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部、所)自查(11月1日—5日)
各二级学院(部、所)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此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依据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对实验实训室的水、电、气、危险品等进行全面排查,填报附件2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并提供开展自查工作的图片2-3张,于11月5日下班前以电子稿发送hysysxglzx@163.com邮箱。
2、学校督查(11月8-12日)
根据各二级学院(部、所)报送的实验实训室隐患自查表,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组织,对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三、整改工作
1、根据各二级学院(部、所)自查和学校督查发现的问题,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将落实归口管理部门,限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和上课老师要遵照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处置有关事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进行改正。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