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所):
根据2022年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确保师生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21日—2022年5月31日
二、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部、所)自查(3月21日—4月1日)
各二级学院(部、所)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此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依据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版)对实验实训室的水、电、气、危险品等进行全面排查,填报附件2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并提供开展自查工作的图片不少于3张,于4月1日下班前以电子稿发送hysysxglzx@163.com邮箱。
2、学校检查(4月4日—4月30日)
根据各二级学院(部、所)报送的实验实训室隐患自查表,实验实训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安排组织检查。
3、学校复查(5月9日—5月31日)
根据学校安排,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牵头队各二级学院(部、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整改工作
1、根据各二级学院(部、所)自查和学校检查发现的问题,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将落实归口管理部门,限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和上课老师要遵照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处置有关事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进行改正。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