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训室安全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5-09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所)

根据《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静态管理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现就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安全责任,将校园静态管理期间实训安全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实训室进行每日巡查,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整改。

二、做好安全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管理措施,重点检查门窗、水电等安全状况落实钥匙集中保管制度,非上课期间,钥匙交由专人集中保管,不得擅自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三、加强防疫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禁实训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室,严禁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训无关活动严禁在实训场所留宿。

四、强化应急处置。按照各二级学院(部、所)预先制定的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检查实训室各项应急保障情况,做好实训场所紧急备用钥匙集中保管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259


版权所有: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豫ICP备14014451号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915002、60915003